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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研讨会暨中财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成立大会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18-07-06 来源:法学院


6月30日,“数字经济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研讨会暨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成立大会在我校举行。来自高校、政府部门、企业界及媒体80余名代表就“数字经济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展开研讨。

研讨会现场

开幕式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吴韬教授主持。科研处处长李桂君教授致欢迎辞。他指出,大数据是目前国家发展过程当中非常重要的战略资源,随着海量数据的出现,整个经济运行方式、消费行为的方式均发生了诸多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提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推动供给侧改革,并指出要做整体的战略布局。

法学院副院长王克玉教授表示,为进一步整合学科资源,聚焦数字经济法治问题,搭建平台,促进学术,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复合型人才培养贡献力量,为国家数字产业发展和数字经济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依规定程序决定成立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随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程琥副院长以及吴韬教授共同为中心揭牌。

研讨会第一单元主题为“数据权利性质及其归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支振锋教授和中国网络与信息法学会副秘书长周辉分别担任主题报告环节及与谈环节主持人。

张新宝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伟光、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网络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许可教授分别以“从民事权益的客体角度看个人信息与(大)数据的关系——民法总则第111条和第127条注评”、“个人信息的法益多样性与个人信息权的悖论”、“个人信息在民法典中的体系定位”为题,做了精彩报告。

本单元与谈环节中,中央网信办法规局副处长李民、《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编辑刘鹏、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沈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助理潘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德嘉、蚂蚁金服集团隐私保护研究中心主任李海英分别做了评议。

第二单元主题为“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公共利用”。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司法部研究室李富成副主任分别担任主题报告环节及与谈环节主持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外法学》主编王锡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我校法学院刘权副教授分别以“个人信息保护——利用的冲突与平衡”、“医疗健康数据的公共利用”、“网络平台数据报送的法治之道”为题,做了精彩报告。

本单元与谈环节中,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程琥副院长、滴滴出行法律政策研究中心郝作成主任、阿里巴巴集团法律研究中心顾伟副主任做了评议。

第三单元主题为“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商业利用”。杜颖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教授分别担任主题报告环节及与谈环节的主持人。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程啸教授、我校法学院曾筱清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张欣、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张玲玲、我校法学院邢会强教授、《南方都市报》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蒋琳分别以“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金融科技对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挑战”、“数字经济时代个人数据商业利用的多元图景”、“大数据商业利用的竞争规则之思考”、“资管新规中的人工智能投资顾问”、“网安法实施一周年企业隐私政策对比”为题,做了精彩报告。

本单元与谈环节中,我校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中共中央党校法学教研部张效羽副教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二庭张晓津庭长、百度高级法律顾问张朝、阿里数据经济研究中心潘永花秘书长、新浪互联网法律研究院王磊秘书长,分别做了精彩评议。

第四单元主题为“GDPR对我国数字经济的影响及应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毕洪海副教授、我校法学院白斌副教授分别担任主题报告环节及与谈环节的主持人。

我校法学院副院长王克玉教授、助理教授张金平、京东法律研究院秘书长严少敏、美团点评法律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刘笑岑分别以“跨境数据披露的司法管辖权”、“美欧跨境数据转移谈判及其启示”、“GDPR对数据经济产业发展的影响”、“GDPR的动态合规理念及启示”为题,做了精彩报告。

本单元与谈环节中,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我校法学院董新义副教授、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张影强副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所副研究员谭道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分别做了精彩评议。

闭幕式由刘权副教授主持,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做大会总结。尹飞教授简要介绍了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从策划到成立的历程,阐释了法学院开展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的特色,表明了中财法学院“立足中国实践,坚持一流标准,凝练财经特色,着力数字时代”的发展方向。




编辑: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