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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考试在我校举行
发布时间:2015-06-01 来源:财政学院

5月31日,第三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考试在我校进行。这是我校继2013年和2014年圆满完成全国税务领军人才选拔考试考务工作后,与国家税务总局第三次进行“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考试”的合作。本次考试,我校承担了全国近1500名考生的考务工作。

为了确保本次全国税务领军人才考试顺利实施,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由财政学院牵头实施,协调税务学院等相关学院、联系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后勤、校医院等相关单位,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确保选拔考试顺利进行、万无一失。

考试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丘小雄、总审计师顾炬来到我校考点,与我校副校长李俊生、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等一同对考场进行了巡视。

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巡视考场

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查看考场监控室

在巡视中,李俊生副校长向总局领导详细介绍了全国税务领军人才选拔考试的组织实施情况和考务安排,总局领导对我校的考务准备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

培养税务领军人才是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从税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目的在于培养和造就一支在推进税收现代化进程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当前,中国经济迈入新常态,税务领域也正在发生着深度变革。防风险、稳增长的国民经济发展宏观要求,以及由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带来的税法环境的变化,给税务管理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挑战。我校以本次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考试为契机,将继续深化和巩固与国家税务总局的战略合作,为繁荣我国税务教育事业、持续输送税务人才贡献力量。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