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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20-2021学年本科生(预科生)国家助学金和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会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4月13日上午,我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预科生)国家助学金和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会在学院南路校区学术会堂602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朱凌云主持,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学生处副处长王军通报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本科生(预科生)国家助学金以及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等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对工作程序、认定调整及国家助学金总体情况、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条件及资助标准等方面进项了详细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就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变化趋势、以及各项资助金资助条件等进行了交流沟通。经领导小组审定,一致通过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结果、本科生(预科生)国家助学金以及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拟资助学生名单。

评审会后,朱凌云对本次评审工作进行了总结。她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总结梳理评审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评审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确保评审工作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做到评审工作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要加大宣传,精准资助,确保好政策落实到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助学金体现了国家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它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资助,还是一份温暖的关心和关怀,更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灵的慰藉,让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学校的关爱。三是要做好评审工作与资助育人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多形式、多途径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辅导、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工作开展,挖掘并培育自强自立学生榜样典型,引导受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奋发图强,开拓创新。四是要关注受助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综合表现,主动引导受助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同时要拓展社会资源,做好社会资助项目吸纳工作,充分发挥社会资助项目的有益补充作用。

编辑:彭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