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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秀超教授《光明日报》撰文: 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发布时间:2024-07-15 来源:宣传部、新闻中心

7月15日,《光明日报》刊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何秀超署名文章《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文章指出,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要准确把握开放创新生态的基本内涵、深刻理解开放创新生态的重要意义、努力在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上取得新突破。

全文如下:

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2024年6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将“拥有强大的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形成世界一流的创新生态和科研环境”列为科技强国必须具备的5个基本要素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是推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一环,体现了我国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的决心,为我国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指明了方向。

1.准确把握开放创新生态的基本内涵

创新生态是一个复杂网络结构,通过组织间的网络协作,整合人力、技术、信息、资本等创新要素或创新资源,构建价值共创和利益共享的创新网络关系。准确理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的基本内涵,重点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目标在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切实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支撑,是大国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不仅是对当前国际科技竞争态势的积极回应,更是对国家长远发展战略的深刻布局。只有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提高我国应对外部重大风险挑战的能力,筑牢民族复兴之基。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根本目的在于汇聚全球优质创新资源,加强与国际先进科技力量的合作与交流,形成有活力的科技创新激励氛围,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基础研究,加速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和创新,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拥有强大的科学技术原创能力,打破外部技术封锁和制裁的束缚。

重点在于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我国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服务。创新不是“独角戏”,而是开放环境下的创新,开放为创新提供了重要基础。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这意味着既要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坚持自主创新、自立自强,又要以包容并蓄的胸怀学习世界先进创新成果。通过稳步扩大技术创新领域规则、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推动中国在科技创新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行业技术标准、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与国际接轨,汇聚全球优质创新资源,促进全球技术转移和知识分享。持续加强与国外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破解人类共同面对的重大科技问题。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积极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深入参与全球科技创新治理,建设更加公平合理、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化科研环境,在开放合作中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

关键在于构建安全可控的科技创新环境,增强科研创新生态的韧性和灵活性。科技创新在给人类社会带来潜在巨大发展红利的同时,也带来诸多风险和挑战,如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善引发的侵权问题,以及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科技领域快速发展引发的一系列伦理和安全问题等。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一方面意味着要逐步破除制约开放创新的制度藩篱,完善畅通资金、人才、知识等创新资源跨境流动的体制机制,全面创新科技治理模式。通过构建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制度,为创新成果提供有力保障,营造一个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环境,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意味着要加强安全保护基础理论研究和前沿安全技术研究,构建一套健全完善的安全治理技术体系,并增强包括数字安全等在内的国内外科技交流合作,以技术创新推动安全治理,形成一个透明、稳定和可预期的科技创新环境。

核心在于提升科技创新高度、先进性与全球引领力。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意味着科技创新要紧盯全球高端产业与科技发展方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以占领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和制高点,通过强化统筹布局和投资引导,将创新资源集中在全球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提升科技创新高度、先进性与全球引领力,提升中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影响力和规则制定能力。同时,通过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构筑中国国际竞争新优势,引领全球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

2.深刻理解开放创新生态的重要意义

破除美国等西方大国对华技术封锁、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有效举措。近年来,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世界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美国等西方大国持续通过贸易保护、经济制裁、科技封锁等方式对中国通信、半导体等高科技领域进行联合打压,导致中国产业体系和产业链面临被动重构、战略性资源产品国际供给面临较大波动等多重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更加主动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在开放合作中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越是面临封锁打压,越不能搞自我封闭、自我隔绝,而是要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加快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有利于中国加强全球科技创新合作,加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创新,从而在某些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这是破除西方技术封锁,维护创新链、产业链与供应链安全稳定的有效举措。

实现中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选择。一方面,有利于加快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聚集全球优质创新资源,通过完善的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创新要素高效配置,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强化创新主体间的研发合作、产权转移、技术转让、人才流动、资源共享,提升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联合优势科研力量,促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和战略协同,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跨学科研究,形成重大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创新成果,实现关键领域技术的突破,杜绝关键技术、产品被“卡脖子”现象,催生更多新技术新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科技创新动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抓手。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科技创新,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加快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除了促进技术创新,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直接动力之外,还有助于构建高标准的科技创新体系,这是形成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重要方面。通过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政策体系,营造尊重创新、包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可以促进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使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顺畅地流向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领域。同时,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也有利于构筑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匹配的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提升中国全球科技创新竞争力和全球科技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加快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一方面,有助于吸引和汇聚国际先进的科技人才、技术成果和资本等创新要素,增强中国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全球科技创新共享共赢,提升中国在全球科技创新中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有助于让中国在全球科技合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和有效的创新规则体系,为全球科技创新治理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提升中国在国际科技创新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打造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需要。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科技创新环境变得愈加复杂,不确定性加大,我国加快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有助于促进国家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增强各国之间的互信与合作意识,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和有效的全球科技创新规则体系。另外,通过建设开放创新生态,优化顶层设计,建立科技开放合作战略政策体系等措施,推动协同创新、合作创新、开放创新,共同应对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气候变化等人类共同挑战,这将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3.努力在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上取得新突破

优化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和体制机制。改善科技创新政策环境,破除制约人才、资金、数据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藩篱,加强政策的协同、升级与创新。完善国家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发挥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化布局,推进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建设。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深化科技评价、科技奖励、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揭榜挂帅”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包括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等,打通成果转化新通道,促进科技成果在更宽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上转化应用,以创新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继续深化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搭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强化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继续深化政府间科技合作,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积极对接国际创新资源,支持以企业为主导的国际产学研合作,搭建多元化国际科技合作渠道,推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打造多领域合作体系、多层次合作格局。建立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框架,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营造促进国际科技合作的良好环境,健全定期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框架有效实施。加强国际科技人才培养和交流,促进科研人员国际流动,加强不同文化和知识背景下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改善国际化科研环境。在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基础上,优化政策环境,打通外资、外籍人才来华创新创业的痛点、堵点,支持外资企业融入国内创新链。重点吸引中东欧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其他欧美国家的高水平研发机构与技术密集型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或开放创新平台,实现国内外创新资源融合共促。稳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制度型开放,推动科研组织、运行、评价等方面的制度与国际接轨。持续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建设。加大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力度,支持中外学者联合开展原始创新活动。扶持培育和引进集聚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机构和科技成果运营机构。

加快培育一流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新的关键在创新人才,培养创新人才的关键在教育体系。未来应坚持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一体统筹推进,深化教育科技人才综合改革,加快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建设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平台,打造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打破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不同教育序列在人才自主培养上的藩篱,深入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形成各类教育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密切交融的新方向,加快建设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产学研科技创新平台。积极促进创新人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围绕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优化人才工作生活服务保障制度,建立一批适宜全球人才汇聚创新的高地。

编辑:刘禹;审核:雷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