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至20日,第四届亚洲法学院院长论坛在韩国首尔举行会议,本次论坛由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和韩国法制研究院共同主办,韩国最高法院行政处、KIM &CHANG法律事务所和韩国中央日报提供了赞助。
我校法学院董新义博士受郭锋院长委托出席了本次论坛,来自中国、韩国、日本、新加坡、蒙古、印度尼西亚、尼泊尔、俄罗斯、印度、香港、澳门等亚洲国家及地区的近五十位法学院院长参加了该论坛。
本届论坛的主题为“法学教育内容及课程模式的改革”,下设七个分议题,分别是:“如何教育法科学生——一般讨论”、“独具特色的课程体系”、“法学教育与实务的联结”、“我们的教育目标——国内抑或全球律师?”、“推动学生交流的途径”、“在法学院中培养立法专家”以及“亚洲法学院的合作”。
在19日举行的第五个单元“推动学生交流的途径”中,董新义博士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和孟加拉国达卡大学法学院院长Taslima Monsoor教授的演讲进行了评论。薛刚凌教授做了题为“中国的法学教育——回顾与展望”的演讲,演讲中阐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取得的成就”、“目前中国法律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及改革”、“社会转型期应当培养第三类法律人才”及“社会转型期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针对薛刚凌教授的演讲,董新义补充剖析了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借鉴其他国家大学法学院的经验完善我国大学法学教育的对策。Taslima Monsoor教授做了题为“模拟法庭中的国际人道法——法学与实践的结合”的演讲,演讲中回顾了国际人道法的发展历程,并介绍了国际模拟法庭比赛的经验。针对Taslima Monsoor教授的演讲,董新义博士阐述了加强国际人道法教学研究对提升全人类人权保护共同价值观普及的重要性,对孟加拉国达卡大学法学院通过国际模拟法庭比赛强化国际人道法的教学经验予以高度称赞,并主张将这种教学方法导入中国大学法学院的国际人道法的教育之中。
会议期间,董新义博士还代表郭锋院长与印度国立大学、蒙古国立大学、新加坡大学法学院、日本九州大学法学院、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韩国庆熙大学法学院、韩国济州大学法学院、马来西亚大学法学院、孟加拉国法学院、印度尼西亚大学法学院、尼泊尔大学法学院等进行交流,许多大学法学院院长表达了与我校法学院今后加强合作与交流的意愿。这次论坛,增进了我校法学院与亚洲一流法学院的交流与合作,为我校法学院的卓越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增加了合作交流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