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资本市场诚信与法治建设”为主题的第三届“上证法治论坛”12月8日在上海举行。该论坛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举办。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安建、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和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市场专业人士参加会议。我校法学院郭锋教授应邀出席并发表主旨演讲。
郭树清在做主题发言时指出,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过程中,需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需要更加重视发挥法治的作用,自觉把法治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他说,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治经济。资本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核心功能,本质上是通过市场交易关系来实现的,因此诚信和法治是保证资本市场交易公平和效率的重要基础,是实现资源配置合理有效的基本条件。
在主旨发言环节,郭锋教授表示,中介机构是诚信关系的关键主体。中介机构的诚信建设,应当在市场化条件下建立中介机构的诚信约束机制。郭锋认为,中介机构的诚信建设需要解决好以下四方面问题:第一,必须在资本市场完全市场化的条件下,建立中介机构的诚信约束机制。应当改革发行审核制度,放松市场准入监管。建议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发行审核过渡到注册制,将证监会的发行审核权下发到证券交易所。允许设立合伙的证券公司,允许证券分析师个人执业等。第二,改革保荐代表人制度。可以考虑将保荐人目前的“机构执业”修改为“个人执业”,将保荐代表人从证券公司中分离出来,独立执业,保荐业务与承销业务严格分离,不再承担保荐义务。第三,完善中介机构的民事赔偿制度。对证券中介机构、合伙人应建立以惩罚性而非补偿性为价值取向的投资者赔偿制度。第四,防止中介机构利用国际监管协调漏洞欺诈投资者。在全球化背景下,各经济体市场的监管规则、法律和标准的差异仍然存在。这就需要中介机构自律诚信,以高标准执业,各国监管机构不能陷入一场争相放松监管的竞赛中。郭锋评价到,中国证监会的诚信制度建设非常有特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从近三年新股公开发行的数据来看,把一批问题公司挡在了市场之外。此外,证监会对保荐机构的公开信用监管也是一种很有效的诚信制度建设。中介机构的诚信建设任重道远,必须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本市场的特有国情下来进行。
会议期间,郭锋教授还参加了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举办的早餐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