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我校法学院刘权副教授应邀参加第二届计算法学国际论坛“数字经济发展与法律科技创新”。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以及来自美国、德国、奥地利、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大学、爱沙尼亚等海内外学者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实务专家和互联网企业代表80余人发表报告或评论。
刘权副教授在分论坛一“数字经济中数据利用与治理”作了主题报告。刘权认为,在大数据时代,网络平台所控制的海量数据对于政府公共职能的实现日益重要。政府进行宏观的科学决策、实施具体的行政规制和个案调查都需要平台及时报送准确充分的数据。平台同社会中的主体存在普遍的连带关系,平台积极履行数据报送义务,是数字经济协同共治以促进公共利益的客观要求。数据报送事项过多、范围过宽、数据报送程序不健全、数据报送安全性保障滞后等多种因素的存在,导致平台报送数据存在实践困境。清晰的数据权利归属,是正当履行数据报送义务的前提。数据报送义务不应无限扩大,应通过比例原则合理确定数据报送义务的边界,实现政府、企业、个人等多元主体利益的均衡,不片面强调公共利益。数据报送义务的履行,应符合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为了保障数据报送义务实现的有效性与安全性,有必要设置明确的责任约束平台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