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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参加电子证据与劳动法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9-10-08 来源:法学院

9月21日,电子证据与劳动法研讨会在清华大学举行,来自全国法学院校和实务部门的50余名专家出席会议,共同探讨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处理中的电子合同、电子证据等问题。我校法学院沈建峰教授、李海明副教授参加会议并作学术报告。

沈建峰教授在题为“再论书面劳动合同的功能与存废”的报告中分析了合同书面形式的主要功能,提出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仅应当具有宣示效力,我国强制性的劳动合同书面形式制度应当做必要的改革。

李海明副教授围绕“证据电子化趋势下的劳动法制”,分析了电子化时代服务业发展与劳动经济变化,以及依据倾斜保护规则通过形式化劳动合同实现和谐劳动关系等问题,提出应秉承有利于劳动者原则解释劳动法的惩罚性规则,强调劳动监察的发达与劳动法公法化是电子时代的必然趋势。

编辑: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