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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参加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2019年会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法学院

10月26日至27日,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承办的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来自全国近百所高校、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的20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本次会议以“新时代民生保障与社会法发展”为主题。我校法学院沈建峰教授,李海明副教授参加会议。

在10月27日举行的大会主题报告环节,沈建峰教授以“劳动争议仲裁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定性及裁审关系”做全体大会报告。在报告中,沈建峰教授论证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存在的历史原因,效能原因,事理原因,法律比较经验,分析了劳动争议仲裁准司法性的具体法学内涵。他指出,不同历史阶段先裁后审体制在统一表象下存在着不同逻辑关系。当下理顺二者关系应加强裁审衔接,未来应在仲裁司法化和司法社会化的基础上实现裁审合一。

李海明副教授在26日下午举行的“劳动者精神法益保护与职场性骚扰”分论坛以“职业所致精神障碍与工伤认定”为题做学术报告。在报告中,李海明副教授分析了职业所致精神障碍的社会现象、司法现状,考察了职业所致精神障碍的两种模式,即心理压力事件列举与评估模式和事故伤害认定模式。他认为,从立法论上应制定专门的职业精神障碍认定标准与配套措施,当下之解释论上应尽量扩大事故伤害的认定以考虑职业所致精神障碍的法律救济。

沈建峰教授还作为与谈人参加了26日第一分论坛“社会法基础理论”的讨论,就社会法的范畴表达了自己的学术观点;受邀作为与谈人参加25日晚上举办的法国学者韩状主讲的“法国法中劳动法和民法的关系”学术报告,就民法和劳动法的关系问题分享了自己的思考。

编辑: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