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法学院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206教室开展“法学专业和法律职业”课程讲座第四讲。我校农财系91级校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伟为2019级全体本科生作题为“检察制度和检察官职业”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李伟副教授主持。
张伟系统阐述了检察院的性质。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由宪法赋予,由我国政体决定。检察院也是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其职务行为具有法律性、程序性、法律适用性,司法色彩鲜明。他介绍了从建国之初坚持至今的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模式,展现了检察院在工作模式上鲜明的行政色彩。他还说明了检察院的层级与任期设置,并以北京市为例,阐释了直辖市检察院的独特性。
张伟分析了检察院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类职能,着重阐述了刑事检察职能,详细说明了审查起诉职能的具体情形和行使监督职能的分类和可以进行监督的条件。他对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做了简单解释,展示了民事行政监督的流程。围绕公益诉讼检察,他认为,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作为现代新型诉讼有着广阔的研究空间。
“一名合格的检察官要具备一颗追求正义的心、一个充满智慧的头脑和一张能言善辩的嘴。”讲座最后,张伟建议同学们利用学校丰富的资源,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升专业技能,努力学习经济学相关知识,丰富眼界,为以后的职业道路做好充分的知识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