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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举办"青年学者沙龙-学以致用系列讲座"——标准必要专利的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0-06-08 来源: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6月1日,应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邀请,中国社科院博士后、Compass Lexecon北京办公室的资深顾问钟洲博士为中心师生举办题为“标准必要专利的损害赔偿”的线上讲座。讲座围绕标准必要专利的FRAND原则、中国司法体系的损害赔偿、FRAND的主要计算方法和典型案例依次展开。

钟洲介绍了标准必要专利的含义,它特指实施某一行业标准必须使用的专利。出于平衡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利益、标准推广等原因,一些标准制定组织提出要求各成员在许可专利时,应遵循FRAND(Fair Reasonable Non-Discriminatory)原则,即“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而这一原则下的专利许可费的费率水平是当前的热点话题,费率的制定一方面要考虑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另一方面还要兼顾专利发明人能够取得合理的回报。

钟洲指出,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下,知识产权(专利)如果受到侵害,赔偿主要是依据以下几种计算方法:依据被侵权人的受到的损失、依据侵权人的违法获利、依据合理许可费等原则。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相关纠纷中,常常被采用的赔偿估计方式是“依据合理许可费”,为了估算标准必要专利的合理许可费(率),目前采取的计算方法有可比协议法、自上而下法和自下而上法等。

钟洲博士依次介绍了每种方法的优势和特点:自上而下法结合专利许可人对标准的贡献以及相关标准的累计许可费计算出专利许可人的合理许可费,较好解决了“专利劫持”和“许可费堆叠”等问题。可比协议法是通过现有或过往协议来确定涉案专利的FRAND费率,具有更广阔的适用面。自下而上法通过标准必要专利对替代方案所带来的增值进而确定FRAND费率。

讲座最后,钟洲回答了同学们的现场提问,进一步分享了个人对于经济学学术训练和实务界需求之间的联系,对在场学生就数据处理能力和思维方式培养提出了相关建议。

编辑:顾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