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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在《管理世界》发表关于互联网信息环境整治政策的研究成果
发布时间:2020-07-17 来源:财政税务学院

近日,财政税务学院孙鲲鹏《互联网信息环境整治与社交媒体的公司治理作用》一文在《管理世界》发表。该文对互联网信息环境整治政策如何影响社交媒体公司治理作用这一问题进行了探究。

互联网作为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为信息传播带来极大便利、使人类信息传播模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治理问题,各种虚假信息也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得到传播并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对互联网空间进行有效治理是当前世界各国都面临的重要课题。我国对互联网信息环境治理的相关实践也走在世界前列。例如2013年9月,最高法和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网络诽谤信息“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追究发帖人刑事犯罪责任。这从法律角度明确界定社交媒体等转载网络信息的责任构成,而且指明虚假互联网发言可适用《刑法》,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对互联网言论自由和塑造良好互联网环境之间的争议。

生产和传播信息,并改善公司治理被学界普遍认为是信息媒介的重要作用。基于2013年“转发500条可判刑”这一互联网信息环境整治举措,该文研究发现,这一政策出台后,公司股吧交流越活跃,则公司正向盈余管理行为越少。而且这一效应主要表现在那些股吧发帖更关注财会信息、受这一政策影响更大,以及潜在盈余管理动机更强的公司。进一步研究发现,整治政策后社交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渠道主要是资本市场惩戒和引致监管风险。该研究的结果表明,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环境的整治有助于股吧等互联网社交媒体形成一种“用嘴投票”的公司治理作用,丰富了公司治理在互联网时代的内涵,充实了媒体作用与媒体监管方面的相关文献,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提供了借鉴。

编辑:杨书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