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由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暨首届培养单位院长工作会议”在厦门大学召开。这是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以来的首次工作会议,会议就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师资培训、教学资源建设、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衔接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来自全国首批获得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权的36所高校的院长(综合性大学的系主任)、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中心主任)、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部分税务师事务所、通用电气等部分国际性大型企业(公司)等共70余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主任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女士及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到会,并就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制度、工作规划、指导性培养方案、专家选聘及2011年工作安排进行了商定。
我校财政学院马海涛教授作为教指委委员出席了会议并主持了分组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