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线上举办了“格致·博雅”学术名家论坛(第五期)。本次活动邀请了浙江大学中国数字贸易研究院院长马述忠教授做了题为“对如何界定数字贸易的思考”的讲座,讲座由院长张晓涛教授主持,校内外老师和研究生共计130余人参与了本次讲座。
马述忠分别围绕如何从宽口径理解数字贸易、贸易数字化与数字化贸易的融合发展趋势、我国数字服务贸易能力的不足、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构建、数字贸易与制造业智能化转型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数字贸易的内涵与外延。
马述忠首先对宽、窄口径下的数字贸易做了明确的概念区分。他认为,宽口径的数字贸易不仅仅指数字化产品和服务,而应将实体货物纳入贸易标的,但这又与目前的电子商务存在巨大差别,譬如跨境电子商务仅强调双边贸易,而全球数字贸易平台是一个多边平台,前者是“买全球,卖全球”,后者是“全球买,全球卖”,国别的区分进一步弱化;电子商务的基础商业模式是B2B和B2C,但数字贸易是B2B2C,因此,数字贸易是电子商务的高级形式,即从高效交换上升为精准交换。他指出,贸易数字化和数字化贸易的融合发展不仅大幅降低了实体货物贸易的成本,更催生出了众多新业态,如社交电商与直播带货。马述忠强调,窄口径的数字贸易定义会压缩我国的政策范围,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发展较好的服务业,如运输、旅游、建筑等,这些难以进行数字化贸易;而容易进行数字化贸易的金融业、信息技术、商业咨询等又不是我国的优势,因此,围绕数字服务贸易制订的相关政策会掣肘政府决策。其次,窄口径的全球数字贸易规则谈判容易被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主导,导致各国分歧严重,因此,从宽口径切入全球数字贸易规则谈判,符合我国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与“一带一路”贸易畅通的目标,更能反映发展中国家的诉求。窄口径的数字贸易容易重蹈欧美过度服务化和制造业空心化的覆辙,而宽口径能服务我国制造业的转型,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
针对讲座的内容,霍达副教授从我国技术创新、国际贸易理论拓展、数字贸易规则制订三方面做了精彩的评论。在互动交流环节,马述忠耐心、详尽地回答了在场师生的提问。张晓涛对此次讲座的内容做了简要总结,并向马述忠一如既往关注和支持学院发展表示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