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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安标详解公众参与立法
发布时间:2011-03-14 来源:法学院

3月9日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许安标主任应邀做客我校法学院法治中国论坛,在中财大厦模拟法庭为我校师生做了题为“公众参与立法的制度与实践”的讲座。法学院郭锋院长、刘双舟副院长、蒋劲松教授、苏苗罕博士、白斌博士及法学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和部分高年级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由蒋劲松教授主持,在蒋教授介绍了许安标主任的研究领域和社会工作情况之后,刘双舟副院长向广大师生宣读了聘书,聘请许安标主任为法学院兼职教授,郭峰院长为许安标主任颁发了聘书。

随后,许安标主任开始了讲座。他首先从政府和公众两个角度阐述了公众参与立法的功能和作用。许安标主任指出通过公众对立法的参与是弥补政府选举缺陷的有效手段,同时,有利于公众更好地关心和维护自身的具体利益以实现各种复杂利益之间的平衡与稳定。许安标主任总结了公众参与立法的主要路径:一是将法律的制定应征求部门单位的意见;二是通过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直接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将法律草案登报公开。最后,许安标主任介绍了公众参与立法的实践、公众参与立法的新发展等前沿与热点问题。

许安标主任做讲座

在之后的互动环节,同学们就能否扩大听证会的范围以使公众更多地参与立法、能否建立专门的公众参与立法系统等问题请教许安标主任,许主任逐一地回答了大家的问题,讲座现场气氛热烈、掌声不断。

苏苗罕博士和白斌博士做了评议发言,指出建立“公众参与立法”制度有利于民主化、信息化、全球化得到更长远的发展以更好地保护公众利益,健全我国的立法体系。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