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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0-11-08 来源:保险学院

11月5日,“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暨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研讨会”在我校学术会堂606会议室召开。研讨会的主题是“社会保险法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校党委副书记、高校薪酬学会副理事长袁东致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施朝阳处长讲话,来自全国六个省、八个地区的社会保险局的负责同志、我校社会保障学科的部分师生参加了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我校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组织召开,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主持会议。

研讨会现场

袁东副书记在致辞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这次研讨会的召开恰逢其时,希望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搭建起我校社会保障教学科研机构与社会保障业务行政部门之间的交流平台,实现在课题研究、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深层次合作。

校党委副书记袁东致辞

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主持会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施朝阳处长在讲话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历经十六年的艰辛探索,经过“三报四审”的曲折历程,于2010年10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7月1日施行。该法的颁布实施,在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施处长同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指出要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因此探讨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问题是国家政策研究的重要问题,意义重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施朝阳处长讲话

四川省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洪尚富副局长代表来宾讲话。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张国辉副处长、上海市卢湾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姜宝华副主任、四川省德阳市医疗保险局曹澎泽副局长、湖北省荆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毛克英副局长、重庆市渝中区社保局陈勋副局长、青海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任玉忠调研员、湖北省潜江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向成荣局长分别发言。

四川省成都市社保局洪尚富副局长(左二)发言

与会代表合影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