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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院完成浙江省海宁市财税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10-10-26 来源:财政学院

我校财政学院和浙江省海宁市财政局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合同,确定浙江省海宁市财政局委托我校财政学院对海宁市财税系统干部进行专业素质培训,以期使海宁市财税系统干部系统地学习财税理论知识,准确理解中央相关财税政策,深入认识当前经济社会热点问题,提高各级干部在实务中解决各种财税及民生问题的能力。

我校财政学院为了成功举办此次培训班,圆满完成受托任务,在报请学校相关领导及部门批准的基础上,精心配备了高水平高素质的培训师资和管理团队。财政学院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央财经大学等研究院所在财税领域研究颇有建树的相关专家学者担任主讲讲师。与此同时,财政学院还设置了专职管理人员,全程参与培训过程,确保培训工作安排的周到,细致、满意。

整个培训工作共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从10月17日至19日,学员主要由海宁市地税系统的干部组成,培训涉及纳税评估、纳税服务、税收政策与会计制度比较和房地产行业相关税收政策等内容。第二期从10月23日至25日,学员来自海宁市财政系统,培训涉及预算改革、地方政府债务、财政理论与政策取向以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内容。

一期学员合影

二期学员合影

两期培训班都取得了预期的成果,学员们和各位教授就财税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探讨,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来我校培训收获颇丰、深受启发,解决了他们在实务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难题,希望以后可以进行更多的交流。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