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第二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于10月3日至4日在北京召开。法学院郭锋院长、吴韬副院长应邀出席。
10月3日上午,全体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参加了第二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开幕式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出席大会的包括来自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莫斯科大学、慕尼黑大学、东京大学、早稻田大学、首尔大学、新德里大学、南非大学等多所享有世界声誉的著名大学法学院的近百位院(校)长、法学家以及国际法学院院长协会主席、美国法学院院长协会主席、澳大利亚法学院院长协会主席,以及国内近400位法学院院(校)长、法学专业学会会长、著名法学家。
本次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0年年会以“全球化背景下法律人才培养的挑战与发展趋势”为主题。在为期两天的研讨中,参会嘉宾主要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对法律人才的培养要求,探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面临的挑战与发展趋势。
郭锋院长应邀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分论坛上发言。郭锋院长指出:我们应当在认真审视既有的思维定势和价值判断的基础上,正视影响和制约我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传统观念、政策和体制性障碍。总体上判断,现有的以“计划管理”、“工程项目式管理”进行学科布局、科学研究和资源垄断后再分配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严重违背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侵蚀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和独立精神,严重窒息了学校的创新精神和人才培养。在全球共享人类文明成果,共享资金、技术、人才、甚至是制度的时代,我们在大力提倡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同时,不应当向年青一代进行思想束缚。思想自由对大学生和研究生来说至关重要。自由的、没有禁锢的思想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不竭源泉,也是中华民族复兴的根本动力。因此,教育学生追求真理,挑战权威,对制度中的不合理性进行怀疑,鼓励他们对未来中国的民主宪政制度进行探索,是培养创新型法律人才的应有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