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快讯

您现在位于:
我校法学院与马里兰大学法学院续签学生交换与合作培养项目协议
发布时间:2010-09-17 来源:法学院

9月13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马里兰大学法学院学生交换与合作培养项目”协议续签仪式在学术会堂606会议室举行。李俊生副校长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法学院院长郭锋和马里兰大学法学院院长菲比•哈登(Phoebe Haddon)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续签协议现场

李俊生副校长在讲话中指出,在过去的三年中,在中财法学院与马里兰法学院的共同努力下,双方的学生交换与合作培养项目顺利开展,并为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国际化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学校赢得得了办学声誉。李副校长表示,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对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并祝愿双方的合作取得更为丰硕的成果。

仪式上,哈登院长和郭锋院长分别致辞。哈登院长在致辞中表示,马里兰法学院高度重视与中财法学院之间的合作,哈登院长对参与该项目的教师为项目所做的工作以及学校在奖学金政策等方面对项目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希望双方在之前成功合作的基础上,继续提升学生交换项目的层次,进一步巩固和推进两院的战略合作关系。郭锋院长对哈登院长的回访表示欢迎,对过去三年中双方的合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郭锋院长表示,要进一步提高双方合作项目的软硬件水平,力争顺利通过美国律师协会(ABA)的认证评估。

此次双方续签的协议对原有项目进行了重大升级。与旧协议相比,续签协议主要增加了如下内容:第一,马里兰法学院每年向合作项目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同时,适当扩展在中财法学院执行的秋季学期课程范围;第二,双方每年互派的学生总数增加至20名(中美双方各10名);第三,将该项目建为符合美国律师协会法学院认可标准307条款第2部分(关于学生在外国机构学习的标准)对“合作项目”的所有要求,并获得其认证。

此次两院续签合作协议,使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更为紧密和稳固。双方合作项目获得美国律师协会认证后,将成为我国国内首个经美国律师协会认证的中美法学学生交换与合作培养项目。

签字仪式由合作项目负责人丹尼尔•米德夫(Daniel J. Mitterhoff)教授主持。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张小燕、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李轩、法学院副院长吴韬、法学院蒋劲松教授、陈飞博士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在签字仪式之前,两院院长还就师资交换、发展合作性的研究项目、共同组织国际研讨会等交流合作事项达成了共识。蒋劲松教授还与哈登院长就宪法学中共同感兴趣的话题交换了意见。

双方合影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