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印发的《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4]84号)和《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房屋修缮和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财教[2004]84号)的文件精神,加强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修购专项资金的投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2007年4月5日由财政部、教育部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一行6人组成的评估组,对我校上报的2007年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修购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预算评估。
此次评估一是对2005年、2006年财政部核拨的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修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审;二是对2007年当年申报的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的重点内容包括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目标设置的合理性、组织实施能力及条件、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预算编制的先进性、可行性、合理性、资金筹措及风险与不确定因素等。
2007年我校申报“中财大厦学术报告厅及演播厅系统设备购置”等共20个项目,申报预算资金总额5000余万元。会计师事务所专家们对我校2005年、2006年专项实施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有关2007年的项目评审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