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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参与制定《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经济学院

近日,经济学院刘轶芳教授参与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共同制定的《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正式颁布。

2020年9月我国向全世界正式提出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目标愿景。随后,各项改革举措纷纷落地,带动新型业务、新型企业、新型行业的蓬勃发展。2021年3月18日,“碳排放管理员”被作为国家首个绿色职业被正式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职业编码:4-09-07-04),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焦点。

随后,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生态环境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组织成立专家组,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作为牵头起草单位,联合了包括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36家单位。刘轶芳教授以及经济学院可持续准则研究中心的刘倩副研究员等共计90位相关领域专家共同起草制定了《国家职业标准—碳排放管理员》。该职业共设有五个工种,分别是:碳排放监测员、碳排放核算员、碳排放核查员、碳排放交易员、排放咨询员、民航碳排放管理员;对应分为五个等级:五级/初级工不分工种、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国家职业标准—碳排放管理员》的正式发布,将提升我国碳关联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碳排放管理从业人员综合职业能力的要求,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有效实施。

撰稿:黄加豪;审稿:郭冬梅

编辑:吴宇昂;审核:刘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