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近日,会计学院院长吴溪接受《新华每日电讯》采访,对新修改的注册会计师法进行专业解读。

他表示,此次修法增补了规范、监督、追责等约束性条款,突出强调了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以及外部第三方责任的边界,未来能够更加严格地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更有效地保护注册会计师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更好发挥‘看门人’职责。
撰稿:高一华、刘怡帆;审稿:陈运森、郑登津
编辑:王鑫宇;审核:李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