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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裴炜副教授主讲数字时代的刑事诉讼法
发布时间:2019-05-22 来源:法学院

5月21日上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裴炜副教授做客我校法学院,在主教319做题为“数字时代的刑事诉讼法”的精彩授课。本次活动面向18级法硕非法学研究生,系龙马奋进?财经法前沿论坛的系列活动之一,由法学院副院长李伟副教授主持,受到研究生课堂嘉宾支持计划支持。

裴炜副教授的讲授主要围绕“信息革命与刑事司法”“数字正当程序”以及“数字侦查取证”三个方面展开。

裴教授作讲座

对于信息革命与刑事司法,裴炜副教授指出,在信息化时代的大背景下,刑事司法也逐渐趋于数字化。刑事司法的数字化在实体上表现为与网络犯罪相关的法律的出台,在程序上则主要表现在证据调查收集的相关规则和犯罪治理手段、方式及工具上的变革,在机制上反映出的是司法运行机制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裴炜副教授又通过苹果后门事件和微软爱尔兰案这两个近年来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从执法外包、权力外溢、时点前移和节点治理四方面进一步来说明信息革命对刑事司法的影响。

信息革命对刑事司法的影响对传统刑事诉讼原则带来冲击,促使思考数字化时代的正当程序,对无罪推定、控辩平等和权力专属三个原则带来冲击。在无罪推定方面她结合我国刑诉法第12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规定的积极和消极意义以及犯罪预测中的有罪推定并结合Beghal的案例进行了讲解;在控辩平等方面她指出当前存在有数据获取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的不平等问题;在权力专属原则方面要考虑网络信息企业等应尽到相应的协助执法业务。

在数字侦查取证中环节,裴炜副教授围绕相关性评价、合法性评价、有责性评价和中立性评价面临的四大困境展开。其中相关性评价方面以搜查、扣押为例对载体和数据的相关性问题进行了说明,合法性评价方面是基于行为和过程来具体指出存在的合法性问题,有责性评价是通过结合Herring v. United States的案例来进行解读,中立性评价是对技术中立和价值中立提出了质疑。

最后,裴炜副教授针对讲授的主题从例外化的原则与原则化的例外、规则调整与整体变革、国内法与国际法及刑事法和多部门法4个方面提出了延伸性的思考建议,启发同学们从多维角度思考信息社会给犯罪治理、法律系统带来的挑战。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