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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山来我校做法律规则、法律义务、法律权利系列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2016-11-30 来源:法学院

11月22日至24日,应我校法学院邀请,中国当代知名法学家、中央党校张恒山教授在沙河校区为同学们带来了三场分别以“法律规则”“法律义务”和“法律权利”为主题的学术讲座。三场讲座分别由法学院院长尹飞、副院长李伟和副院长王克玉主持,法学院部分师生近四百名参加了本次系列讲座。

在“法律规则”主题讲座中,张恒山教授指出,法律通过约束和控制人的行为来保障人的自由,而规则是以语言、文字或反复重复的行为表现对人们的行为提出的约束性的要求。在“法律义务”主题讲座中,张恒山教授认为,除了权利,义务同样也保障人的利益,甚至保障的是更重要的利益。法律义务的设定围绕排除侵害产生,包括排除真实侵害的原则、排除必然侵害的原则、排除对他人侵害的原则、排除之害大于排除之利的原则以及排除之害大于带来之害的原则。“法律权利”主题讲座中,张恒山教授分别讲述了“法律权利的概念”“权利本位与权力作用的区别”“权利与行为的区别”“权利的抽象与具体之区别”“权利与利益的区别”以及“权利与个人意志的区别”。他还分别举例说明了法律权利的九种解说。

讲座现场

每场讲座结束后,张恒山教授都耐心地为同学们答疑解惑,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本次系列学术讲座是我校法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新尝试。今后,法学院将继续邀请法学名家来校,为同学们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学习资源。

合影

张恒山教授是中国当代知名法学家,现为中央党校一级教授,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原主任,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中国法理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张恒山教授治学严谨,学术成就在学界影响颇大,学术专著《义务先定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法理要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体系完整,观点创新,思考深透,逻辑严密,是当代中国法学界代表性成果,对中国的法学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在“党依法执政”领域,张恒山教授作出了先见性地系统探索,2003年、2004年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论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执政辨析”等论文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编辑: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