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国务院法制办召开《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专家论证会,我校法学院郭华教授应邀参加本次论证会。来自国务院法制办、卫计委、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针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涉及的七大主要问题进行讨论与论证。郭华教授主要从三方面阐述了对《条例》的认识与建议:一是《条例》应侧重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强化医疗纠纷的预防措施,建立多元化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医疗纠纷处置的秩序化,切忌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不断制造新的纠纷,防止因制度安排不合理而导致的纠纷解决复杂化;二是从医疗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与医疗技术事故三个不同层级的纠纷层面论证了纠纷解决的不同制度设计及其制度安排的正当性和科学性;三是针对目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观点的混乱与认识分歧,在《侵权责任法》及其最高法院解释、《精神卫生法》《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等法律、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衔接上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