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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彬教授出席人防工程归属纠纷申请监督案论证会
发布时间:2013-10-16 来源:法学院

10月15日,法学院陈华彬教授应邀出席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有关商品房小区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的权属纠纷申请监督案的论证会议。出席此次会议的有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相关专家学者以及北京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和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的相关检察官。会议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智刚主持。

在论证会议中,陈华彬教授指出:从现有的法律规定出发,基于维护现有法律体系内部统一与稳定的目的,充分发挥法律解释的功用,厘定区分所有建筑物内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资产”,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则应根据《人民防空法》中“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同时结合民事审判实践中对举证责任的分配来认定,即只要主张享有区分所有建筑物内人防工程使用权的一方能够证明其为实质上的“投资者”,即应认定其为使用权人。由此,能够充分发挥判例的导向作用,激励商品房住宅小区的买受人在日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积极主动地与开发商协商,事先就小区规划范围内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是否计入购房款中予以明确约定,从而有效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

陈华彬教授在出席此次会议前,曾专门就该论证案件与博士生、硕士研究生举行了一场小型研讨会,以增强学生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