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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生教授主持的北京财经研究基地特别委托项目启动
发布时间:2013-09-13 来源:财经研究院

9月9日,由李俊生副校长主持的北京财经研究基地特别委托项目“北京市人大预算监督能力的影响因子及提升途径”开题研讨会,在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会议室顺利召开。研讨会的召开标志着“北京市人大预算监督能力的影响因子及提升途径”研究项目正式启动。

北京市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对“北京市人大预算监督能力的影响因子及提升途径”研究项目极为重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王琪、副主任赵巨鹏,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陈京朴、副主任王丽青、副巡视员贾建奎、副主任刘星等出席了研讨会。北京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王瑞超作为课题协调单位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参加本次研讨会的还有课题组成员我校童伟研究员、肖鹏副教授、王淑杰副教授。

研讨会

在研讨会上,李俊生副校长首先高度评价了北京市人大近年来在预算监督方面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受法律规范、制度约束及技术限制等方面的影响,北京市人大在预算监督工作中还存在若干需要完善与改进的地方,例如:预算授权范围需要扩大,应从总量授权逐步过渡到分散授权;应充分发挥市人大在引导预算资金决策与配置优化方面的作用;应不断扩大市人大的预算监督范围与领域;同时还应优化组织体系与结构,以有效促进市人大预算监督质量与能力的不断提高。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王琪主持了开题会议并讲话。王琪认为应该加强学界与市人大的有效沟通与互动,加强对人大预算监督领域的研究,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市人大预算监督能力的全面提高。同时,王琪还提议,应从三个层面,即民主政治层面、预算法律层面、组织技术层面开展本课题的研究。

赵巨鹏副主任首先回顾了北京市人大与我校长期合作的历史,肯定了我校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与北京市人大开展的合作,同时提出,希望本次课题研究的开展能够推动双方合作进一步深入,并能产生一批既有理论高度,同时也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对于课题研究,赵巨鹏认为,如何在现有体制、机制下提升人大预算监督能力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仅对北京市人大加强预算监督具有极其现实的指导意义,对于全国来说,也具有极强的示范意义。

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主任陈京朴指出,基于体制、机制不同,预算监督主体会产生一定的差异,对预算监督程序的设计要求也会出现不同。要推进北京市人大预算监督工作,推动政府决策机制更加科学,就需要针对北京市的具体情况,设计合理的监督机制,积极发挥市人大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人大的预算审查与监督力度。

市人大财经委与预工委的其他领导与同志,以及课题组成员和协调单位的代表也都对“北京市人大预算监督能力的影响因子及提升途径”课题的开展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与看法。

最后,李俊生副校长对开题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就课题研究的时间进度、成果方式、调查研究以及与市人大和财政局的合作形式和合作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协调、沟通。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