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主题为“公司金融中的法律问题”的讲座在中财大厦二楼模拟法庭举行。本次讲座由金融学院王汀汀副教授主讲,他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了法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讲座吸引了金融学院、法学院的师生参加。
王汀汀副教授首先以介绍法律意义上的企业为开场,通过比较各种类型的企业引导大家思考有限合伙的利弊,并以温州东海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为例列举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王老师着重强调了关于公司资本等额划分的问题,并比较了一股一票制与双层资本结构的异同。王老师还探讨了关于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问题,通过详细讲解中小企业贷款的“个人无限责任担保”、深石原则、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诚信义务,从而使在场的老师和同学们对“刺破公司面纱原则”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针对控股股东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剖析了不同国家面临的不同的公司治理问题,王老师认为不同法源的国家,产生的公司财务决策不同,对投资者的保护也有很大差异。最后,王老师指出没有任何一种公司治理是完美的,值得借鉴的是Sarbanes--Oxley法案和Cadbury Code of Best Practices(最优公司治理准则),随着法律的趋同等因素,公司治理模式也逐渐趋同。
现场的老师和同学在讲座结束后就创新型融资工具优先股现实操作问题、LLSV组合的未来理论深化问题以及为什么机构投资者能够优化治理机制等进行提问,王老师逐一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