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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开举教授谈《土地管理法》修改中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3-03-27 来源:法学院

3月25日晚,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沈开举教授应邀到来校进行学术演讲。沈教授兼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政协常委、民进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进河南省委委员、副主委等职。此次讲座以《土地管理法》修改中的几个问题为主题,在中财大厦二层模拟法庭举行,讲座由法学院高秦伟教授主持。

沈教授做讲座

讲座中,沈教授强调了土地问题的重要性,明确表明作为规范土地问题基本法的《土地管理法》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该法的修改已提议多年,目前仍步履维艰,其修改最大的阻力来自地方政府的反对,因为分税制改革造成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而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

随后,沈教授主要从六个方面来阐述《土地管理法》修改时应注意的问题。第一,要明确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排除政府对土地资源的行政垄断,实现土地供给市场化;第二,要以城市国有土地、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平等保护为基础,保证两种土地公有制类型的平等法律地位,推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利用方式上的多元化;第三,要以土地市场规划管制为基础性手段,通过完善规划、强化规划的稳定性来确保土地使用者遵守规划,保证不逾越国家18亿亩耕地红线;第四,要改革现行土地征收制度,从公共利益、正当法律程序、合理补偿等方面规范土地征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并完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废除现行立法中的土地征收法定补偿标准;第五,要推动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发展,因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都离不开土地,而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可以采取集中居住、土地空间权交易等手段集约利用;第六,要完善土地利用的参与制度,尤其要保证土地使用者的参与权,这既是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也有利于保证土地利用的科学合理。

最后,沈教授与来自法学院、商学院、金融学院等学院的同学们就城镇化中的土地利用、宅基地管理动向、土地改革试点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