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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孟洲教授谈新时代发展规划立法
发布时间:2019-06-05 来源:法学院

6月4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孟洲做客中央财经大学“财经法前沿论坛”,在学院南路主教216教室作了主题为“新时代发展规划立法思考”的学术讲座。法学院邢会强教授主持。郑人玮副教授、郭维真副教授与会。

徐孟洲教授从四个方面分享了他近年来关于新时代发展规划立法的思考和研究成果。徐孟洲教授首先从讲述规划和计划的概念和区别进入主题,然后介绍了我国国家规划体系的构成,并指出国家规划体系的核心是国家发展规划,接着徐教授阐述了国家发展规划的性质和功能,并且重点讲述了国家发展规划是政策规范和法律规范相耦合的新型社会规范的表现形式。

徐孟洲教授指出,制定发展规划法是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法律体系的需要,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是推进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是落实宪法关于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的需要,是保障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维护市场主体利益的需要。

徐孟洲教授认为,发展规划立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原则、坚持为中国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服务的原则、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徐孟洲教授指出,发展规划法的定位是规范国家发展规划行为、保障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实现国家战略意图的基础性法律,居于国家规划法体系最上位,是其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的总遵循。发展规划法的框架基本内容包括总则、发展规划体系、发展规划职权和权利、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评估、监督和法律责任等。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