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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9-11-17 来源:法学院

按照法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11月13日下午,法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在主教809会议室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党员蒋劲松做“党纪党性与法学学术自由的统一性”的主题报告,其他党员参与学习讨论。校党委副书记梁勇全程参加指导本次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支部书记赵真主持。

蒋劲松在主题报告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在价值观上对党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中。中国共产党强调党员的党性锻炼和修养。中国共产党对党员思想的要求取决于其所处社会的性质、政治使命和法律地位。蒋劲松认为,党纪党性与法学学术自由可以统一起来,在党纪党性的范围内开展法学研究大有可为。他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相统一”的研究为例说明。

蒋劲松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正文之后,我国法学研究者应该致力于阐释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法之间的内在关联。蒋劲松从价值认定切入,说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法之间的内在关联。他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已经成为我国宪法的决定性价值,该价值服务于并服从共产主义这个最高价值。他从坚持共产主义、发展马列主义、领导无产阶级专政等方面阐明了这一价值的决定性。

梁勇表示,蒋劲松的报告旗帜鲜明,具有现实意义。他指出,党纪党性与法学学术自由是辩证统一的,学术讨论无禁区,发表、宣传、讲授有纪律。党纪党性和学术自由统一的基础在于初心和使命:以人民为中心。要正确认识立法为民、为民立法。“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学术研究应致力于寻找适合国家、民族、人民和历史传统的道路。

参加学习的支部党员张小平、刘权、于文豪、白斌、赵真先后发言,交流学习体会。大家表示,要进一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贡献力量。

编辑:张萌 彭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