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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会计学和财政学专业被评为第二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发布时间:2008-01-21 来源:教务处

日前,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二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通知》(教高函[2007]31号),我校申报的金融学、会计学和财政学专业被评为第二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其中财政学专业属于经费自筹项目。

建设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是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专业特色的重要措施,是《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的重要组成部分。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