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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配置中关村论坛:“互联网+”时代政府资源配置创新与监管研讨会举行
发布时间:2017-10-13 来源:法学院

9月25日,“公共资源配置中关村论坛:‘互联网+’时代政府资源配置资源创新与监管研讨会”在我校举行。会议旨在探讨如何全面理解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具体要求,探索如何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交易平台体系配置方式以及加强监管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会议由我校公共资源配置政策研究中心主任、PPP治理研究院长、法学院曹富国教授主持。

研讨会由我校公共资源配置政策研究中心、中关村新时代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促进中心共同主办,易招标与平安银行协办。四川省、山西省、河北省、山东省菏泽市等公共资源和政府配置资源方式创新改革典型省市代表,部分省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实践部门代表、第三方交易平台运营商代表,国家行政学院、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物资学院学界知名专家学者等50多人出席研讨会。

研讨会现场

研讨会主要就公共资源配置改革的发展方向、政府配置资源的创新实践以及在“互联网+”背景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配置方式创新等议题进行研讨,最后形成了《公共资源配置中关村建言》,将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交供其参考。会议还就我校法学院、公共资源配置政策研究中心承担的国家发改委法规司课题“加强和改进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的对策研究”进行了专门讨论。

曹富国教授阐明研讨会几个议题安排的基本考虑。我校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中关村新时代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促进中心理事长王德忠分别致辞。

尹飞院长指出,在“互联网+”时代,政府行为方式面临一系列改革的要求。过去主要是通过传统的物理上的交易所进行交易、实现监管,而在互联网环境下,无需再借助传统的交易场所,这也对监管也提出了更多的挑战。公共资源配置,在《物权法》语境下,本质是一个国家所有权行使的问题。行使国家所有权,需要的是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以及程序的公开透明、公正。在这个过程中,势必会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家所有权虽然是民事权利,但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在行使上应当和公权力一样,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来进行,行使主体、行使程序都要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国家所有权毕竟是进入市场交易的财产,无论对于政府内部如何通过审批、程序加以控制,但最终合同的订立仍然是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完成的,合同本质上是一个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合同订立、内容以及履行要体现民法所追求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本次会议讨论的命题,既涉及国家所有权的行使如何规制、规范的问题,又涉及如何保护市场主体、保护公平竞争的问题。过去喜欢由政府通过设立有形的交易所实现监管,在“互联网+”的时代,这种模式是否合适,有没有更好的资源配置方式,有没有更好的做法能够让大家充分享受到“互联网+”时代带来的红利,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对监管工作也提出了更多的挑战,本次论坛对解决实践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更全面地践行法治精神,更加有效地利用“互联网+”时代带来的制度红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德忠理事长致辞中指出,公共资源配置是老话题、大课题,更是难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与发展阶段,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互联网+”时代的历史背景下,重新赋予了其新的内涵与空间。他相信,在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公共资源的春天一定会到来。他表示,中关村论坛,将持续推动公共资源配置方式的创新与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他倡议全社会关注公共资源配置事业,希望有更多的社会精英加入到“中关村论坛”的大家庭。

在上午的专题研讨环节,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新时代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促进中心首席经济学家贾康研究员,我校法学院曹富国教授,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时红秀教授,四川省政府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杨娟,湖北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丁贵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总经理平庆忠,中国招投标协会专家、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专家张利江,荷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潘炳波局长等发表主旨演讲。

贾康研究员指出,公共资源虽然可以有多种划分方式,但无论怎样都需要合理的公平竞争机制;即便是纯公共产品,也可以探索通过创新市场机制或与PPP机制对接。他认为,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是为了让资源的配置有效,还需结合政府的有为和有限作用组合使用。

曹富国教授认为,源自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化机制的改革正在形成两股改革洪流,汇集到今天的“采购政府”时代,使大家进入了一个需要进行全面综合性大变革的时代。一股沿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代建制、有形建筑市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直到今天的政府配置资源创新改革,另一股沿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特许经营到今天的政府购买服务、PPP等。现在正处在一个全面综合性改革的伟大时代,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即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不断探索市场机制的边界,同时断创新包括PPP在内的新型市场化采购和资源配置方式。

时红秀教授则指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要政府关起门来自己搞,要充分利用市场上现有的第三方平台。政府的作用是监管好。杨娟主任重点介绍了四川省在公共资源配置改革与监管中的创新经验,即以闭环式监管为关键,着力推进监督机制的改革;以电子化监督为重点,加快推进监督方式的创新;以多元化监督为支撑,构建监督的新格局。

丁贵桥主任指出,目前的监管体制、监管方式和制度都存在一些问题,并就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建议。

平庆忠总经理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介绍了电子招标投标的办法确定的三平台架构,即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督平台。

张利江介绍了基于互联网的公共资源交易生态系统以及三类主体建设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实际运行情况,从多个维度对三类平台做了比较分析,展望了市场及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创新与监管领域应用前景。

潘炳波局长分享了菏泽经验:利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已有的设施条件和已有服务、数据资源,将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融为一体合并建设,形成了A+1+N(A为监督部门、1为公共服务、N为交易平台)新模式。一方面解决了地市在两平台建设和运营中的协调性问题,同时,由于依托国家平台建设,又解决了系统对接、数据传输和系统持续维护问题,建设速度快,质量好、具有可持续性。

在下午的圆桌会议环节,与会人员聚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配置方式创新问题,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位、交易场所建设标准、放开交易场所建设主体面临的问题与解决途径、交易平台认定等具体问题,结合实际进行了深入探讨。

我校政府管理学院徐焕东教授结合所参与的案例分析了“中介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平台所要承担责任”。河北省发改委法规处副处长高边军认为,根本性的问题还是公共资源谁来配,形成跨区域的电子交易平台才有意义。我校姜爱华教授建议,应对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效果进行评估。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副会长李小林认为,由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概念模糊、边界模糊、交易主体模糊,给公共资源交易带来很多问题。建议明确政府定位,根据主体和项目分类施策,更多推动自律协商的解决途径。四川省政府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张碧军认为,公共资源交易要公开竞争,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市场化操作。我校法学院曹晓燕副教授分析了公共资源交易对接金融的法律障碍问题;张琪副教授主要从民商法的角度分享了她对公共资源配置创新与监管的一些认识;朱家贤副教授结合其对国际法上有关公共资源的研究,提出中国必须走自己创造的符合时代要求的一条道路。

在主旨演讲和圆桌会议期间,中国人民大学王丛虎教授、国际关系学院赵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薛克鹏教授、北京物资学院倪东生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徐焕东教授从专家学者的视角进行了针对性点评。

课题汇报与交流环节,我校法学院、公共资源配置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郑人玮副教授就其主持的国家发改委法规司课题“加强和改进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的对策研究”组织课题组成员进行专门研讨。他传达了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关于本课题研究的要求,汇报了目前课题研究的进度,组织课题组成员就课题研究思路、逻辑框架做进一步的论证优化,对之后的研究中如何回应本次研讨会提出的新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课题组成员结合各自的研究专长、观察思考及从事实际工作的经验,各抒己见,提出了诸多建设性建议。

编辑: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