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下午,我校在学术会堂603会议室召开了“大学章程征求意见”学生座谈会。党委书记胡树祥、副校长赵丽芬、校长助理朱凌云,发展规划处、学生处和研究生院负责人,以及来自12个学院、研究院的14名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赵丽芬副校长主持。
赵丽芬副校长首先介绍了本次座谈会主题和目的,她鼓励参会同学们畅所欲言,就大学章程的整体框架、具体内容或自己所关注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随后,发展规划处处长林光彬就章程草案编制的依据、过程和框架内容进行了简要说明。
座谈会上,学生代表们积极发言,对照其他一流大学的章程,对我校的大学章程草案在法理层面、逻辑顺序、具体内容、词句表达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来自法学院的本科四年级学生申屠良瑜同学从自身的专业背景出发,从法理层面对章程草案提出了二十三条修改建议,来自税务学院的研究生二年级学生王蔚同学饱含深情地对母校提出了加强学生自治内容、增加人才培养目标等建议。其他参会同学们也结合自身思考,对有关学生的权利义务内容、如何在章程中体现中财特色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建议。参加座谈的同学准备充分、思考深入、相互激发,不仅对大学章程的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及建议,也对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期待和建议。

参会学生代表踊跃发言
随后,朱凌云助理指出,同学们的发言非常精彩,不同学科的学生以本学科为立足点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大家的思想和发言也有互补和激发。她表示,同学们注重精神文化对学生的影响,关注到《学生手册》中对学生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体现出了同学们大学主人翁的姿态。
最后,胡树祥书记进行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本次座谈会本身就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过程,同学们不仅对与自身利益相关的章节较为关心,对其他的章节也提出了很多建议。胡书记强调,大学章程本着精简的原则,主要体现学校的总则、各方的权利、义务与保障,其他细节则在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中会有明确规定。对于学生提出的意见,胡书记给予了肯定与感谢,并要求将同学们提出的有益意见纳入章程修改当中,不适合纳入章程的,要在以后的相关工作制度中予以体现。最后胡书记对参会学生提出了希望,希望学生继续关心学校发展,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成长为精英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