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后,法学院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改革办公室迅速联合开展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司法保障”课题的调研,并在10月中旬完成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法律规制、法律调整与适用问题》、《人民法院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建议》两篇总计3万多字的研究报告。
两篇研究报告考察了全球自贸区的类型和法律规制,比较研究了全球主要自贸区的法律制度和司法、仲裁体制,分析了我国自贸试验区的制度渊源和法律地位,探讨了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涉及到的国内法律调整与适用问题、国际法的适用与冲突问题;建议人民法院适应国家战略需要,研究和创新服务于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司法保障体制机制,出台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司法政策、司法解释文件。研究报告得到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委的高度重视,周强院长、韩正书记、江必新副院长分别做了重要批示或批转。
11月19-21日,法学院郭锋教授、王克玉副教授、缪因知博士、郭维真博士会同最高人民法院课题组成员一行9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胡云腾的率领下,前往上海就自由贸易区制度创新与司法保障进行了现场调研。20日上午,调研组实地走访了上海自贸区,参观了外高桥保税区,考察了自贸区的地域分布、功能设计、相关运作。下午,调研组在自贸区管委会召开了座谈会。自贸区管委会负责人介绍了自贸区设立的背景、过程、功能定位以及挂牌以来运行、管理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自贸区政研室、综合监管与执法局、自贸区法庭等相关负责人分别作了情况介绍,并与调研组成员进行了交流互动。
21日,调研组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发展的司法保障”调研座谈会。与会人员来自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上海市法院系统、上海市工商局、金融办、中国金融交易所、上海市期货交易所、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等单位。与会人员就自贸区的定位和特征、制度创新、法律适用、司法管辖、司法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金融创新与规制、税制改革、商事登记制度完善、行政监管体制等事项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
通过此次调研,法学院调研人员对上海自贸区有了直接的认知,了解了自贸区在建设和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到司法保障在自贸区建设和发展中的难点与重点。法学院调研人员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此次调研成果,进一步深化对自贸区的法制建设和司法保障的研究,并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国家的立法司法参考,同时为我校涉外卓越人才培养提供教学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