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签署协议共建我校,针对教育部提出的“强化实践育人”的要求,记者采访了商学院李永壮副教授。
李老师提出,学校在培养学术型和研究型人才的同时,要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强化实践育人,加强对学生的实践锻炼,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校内导师和社会导师相结合。如可借鉴西方大学的办法,实行“双师型”培养模式,即除在校内为学生配备导师外,还要根据学生特点,遴选经验丰富、有职业操守的行业精英,为学生配备社会导师,带领学生进行学习。这样做的好处是实践性强,思路开阔。社会导师不仅在业务指导上,而且在职业道德培养等方面,都有独特的优势。
课堂和课外相结合。首先,课堂教学不仅要瞄准理论前沿,还要加强案例教学,使学生深入进去。其次,要加强和企业的合作。比如我们每学期请企业家讲一次课,能让学生学到时代性强的知识。再比如每学期带学生去企业调研一次,提前安排好作业,带着问题去,学生的收获挺大。
短期实习和长期实习相结合。老师应介绍企业和项目让学生去实习,采用灵活的方式,短期实习可以是一两天,长期实习几个月,短期和长期相结合,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