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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奥国际税务论坛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12-02-22 来源:税务学院

2月21日,由我校税务学院、维也纳经济大学国际税法研究院、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和我校国际税务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四届中奥国际税务论坛——“中欧税制改革与国际税法发展”学术研讨会在中财大厦二层报告厅举行,论坛开幕式与主题演讲由我校税务学院院长汤贡亮教授主持。

论坛开幕式现场

李俊生副校长在论坛上致辞,从经济全球化对税收制度带来的挑战出发,阐述了国际税收规则和国际税收合作的重要性,期望通过这样的高端论坛和中奥学者具体深入的探讨,能够对解决当前国际税收中的热点问题有所补益。李俊生副校长还希望通过维也纳经济大学、欧洲合作伙伴与我校税务学院的合作,积极推动中欧税收研究及其他合作项目的发展,促进国际税收与国际税法事业的进步。

李俊生副校长致辞

维也纳经济大学国际税法研究院院长、欧洲税法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主任Michael Lang教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教授也在论坛开幕式致辞。

上午,论坛对中欧税制改革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探讨。Michael Lang教授的主题演讲着重介绍了欧盟的统一共同税基改革提案(CCCTB),对于提案中欧盟成员国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维也纳经济大学国际税法研究院研究员Karoline Spies从欧盟法院近期的判例出发对欧盟自由化与第三国关系进行了阐述。

Michael Lang教授演讲

Karoline Spies演讲、Olive-Christoph Günther演讲

北京大学刘剑文教授与我校税务学院樊勇副院长在论坛上分别作了主题演讲。刘剑文教授从法律角度对“十二五”时期中国税法制度改革的理念与政策走向做了精辟分析。樊勇副院长就当前中国增值税的扩围改革对经济发展、行业税负、中央地方财政关系等影响及挑战做了深入分析。

汤贡亮院长主持会议、刘剑文演讲、樊勇演讲

下午的论坛由税务学院樊勇副院长主持,议题集中在国际税法的发展。维也纳经济大学国际税法研究院研究员Olive-Christoph Günther介绍和分析了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最新的发展。税务学院党总支书记杨志清教授和何杨博士探讨了在税收协定下如何完善转让定价制度,梳理了税收协定范本指导下各国转让定价税制的特点、差异以及完善转让定价税制的建议。税务学院院长助理、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曹明星博士对国税函(2009[698])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阐述了中国税务机关如何对外国公司间接转让中国公司股权征税。维也纳经济大学国际税法研究院研究员Meliha Hasanovic则针对OECD关于合伙关系的报告以及其在最近判例法中的应用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杨志清、何杨、曹明星发言

汤贡亮教授和Michael Lang教授做了研讨会总结。我校税务学院国际税务系主任张京萍副教授与税务学院部分教师、研究生90余人参加了论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大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等应邀参加了论坛。税务学院2010级研究生参加了论坛的讨论,会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与会代表合影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