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暨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颁奖仪式在深圳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出席开幕式并为获奖代表颁奖。王乐泉同志发表重要讲话,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在开幕式上致辞。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抒滨主持。获奖者代表、辽宁省法学会代表、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代表在会上作了发言。
我校法学院蒋劲松教授的《德国代议制》(三卷本)获专著类二等奖,郭锋教授的《投资者权益与公司治理——为投资者的权利而斗争》获专著类三等奖。法学院教师一次性在法学研究成果的全国性最高奖项评奖中荣获两项大奖,在全国法律院校中居于前列,是法学界、法律界对法学院科研成果质量的充分肯定,进一步提升了我校的学术品牌和影响力。
“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是法学研究成果的全国性最高奖项,是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这一根本任务的一项重大举措。2008年开展了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第二届评选活动于今年3月正式启动,由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和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的代表及有关单位的学者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按照相关办法规定,通过初评推荐、形式审查和通讯评选,共有148部(篇)参评成果进入终评的集中评选阶段。评选委员会经集中评分、民主推荐和投票表决等程序,评选出了57部(篇)获奖成果,这些获奖成果是对近年来一大批有效推进我国法治进程的优秀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
附:获奖著作介绍
蒋劲松:《德国代议制》(三卷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7月版。
德国从911年到1934年政体的起源和演进,特别是其中轴代议制的起源、形成和变革。是法学、政治学等学科的重大研究题材。《德国代议制》第一、二、三卷对此作了连贯和深入的分析与阐述。重要内容有:德意志第一帝国的政体,代议制的起源;德意志邦联的宪法及政体;德意志邦联前期第一次和第二次立宪大潮中出现的各邦宪法及其封建代议制;1848年德国革命及法兰克福宪法:普鲁士宪法及其封建代议制;俾斯麦帝国宪法的制定;俾斯麦宪法及其代议制的实施;11月革命及魏玛宪法的制定;魏玛宪法及资本主义代议制的实施;对德国二元立宪君主制的系统分析;对魏玛议会制失败结局的系统分析。本书对本时段德国代议制建设的经验教训作了多学科的分析和阐述。
郭锋:《投资者权益与公司治理——为投资者的权利而斗争》,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3月版。
本书作者自2001年5月开始,在国内证券市场发起了一场“由律师推行的运动”(《远东经济评论》语)——通过民事索赔诉讼维护投资者权益,并积极推动了最高法院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出台,开启了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民事赔偿制度建设的先河。本书是作者致力于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推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方面的研究成果、观点阐释和案例实践的系统性汇集。内容包括:投资者权益与民事赔偿,公司治理与市场规范,立法完善与管制创新,”亿安科技”,”大庆联谊”股东索赔案分析。本书重点反映了作者对投资者权利意识、投资者权益保护、证券法修改、法院民事审判、证券市场制度建设产生了一定影响的学术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