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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仲裁与ADR研究中心成立 首届金融仲裁与调解研讨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1-12-26 来源:法学院

12月17日下午,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仲裁与ADR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首届金融仲裁与调解研讨会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来自全国人大、最高法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仲裁和调解机构、中外资金融机构、中央企业、律师界和首都高校的近百位官员、实务界专家、学者及贸仲、海仲仲裁员,以及新华社、法制日报等媒体参加了此次会议。我校法学院郭锋院长、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张旗坤副院长,法学院副院长刘双舟教授、法学院黄震教授、王克玉副教授、林剑锋副教授、肖芳博士和沈健博士等出席本次会议并分别在会议的不同阶段担任了主持人。

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仲裁与ADR研究中心的成立仪式上,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胜首先对中心的成立背景以及中心以后的工作设想进行了介绍。随后,我校法学院院长、中国证券法学会会长、研究中心主任郭锋教授宣布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仲裁与ADR研究中心正式成立。郭锋教授指出,金融争议的解决、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对于转轨时期的国家经济的发展刻不容缓,研究中心的成立恰逢其时;该研究中心的成立也契合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一直坚持的金融与法学相结合的发展特色。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贾东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规划处处长范明志、广发银行执行董事兼副行长郑勇、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秘书长王承杰、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红松等分别致辞,对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并对我国仲裁和调解以及金融争议的解决等情况进行了介绍和探讨。随后,亚太地区仲裁协会主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名誉主席、研究中心顾问杨良宜先生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立法及案例的最新发展进行了的介绍。

来自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大型国有、外资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信证券、瑞银(中国)有限公司和摩根大通(中国)有限公司、北大方正集团财务公司等的有关领导以及法律部门的负责人分别就自己行业内有关争议的解决以及仲裁和调解在具体行业领域的运用进行了发言和评论。这些行业的专家们普遍认为,仲裁和调解等ADR方式对于金融争议的解决具有较大的优势,尽管现在在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领域争议的解决还主要是通过诉讼,但是仲裁和调解等这些非诉讼方式在这些领域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如何找到适合金融领域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何促进仲裁和调解在金融争议解决中的运用,这些都是研究中心将来要进行研究的课题。与会的中信集团、中石油、中国卫星通讯集团等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法律部负责人,国内外知名律所包括高伟绅、史密夫、西盟斯、君合、金杜、通商的合伙人及律师与金融界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最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双舟教授致闭幕辞。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仲裁与ADR研究中心的成立还得到了各地仲裁机构和专业金融仲裁机构的大力支持。在本次会议上,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专门发来了贺电,上海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武汉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重庆仲裁委员会等单位都委派相关领导出席会议。这些机构还表示,将在以后和研究中心加强合作,共同促进我国金融仲裁和调解事业的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仲裁与ADR研究中心是目前国内高校中唯一一个专门以金融争议的解决为研究对象的机构。作为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所属的研究机构之一,金融仲裁与ADR研究中心的成立使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的内部结构设置更加完善,研究领域同时覆盖了金融服务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各部门。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