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的通知》(教办厅函【2011】66号),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和奖励委员会审核通过,共有300项成果获奖。其中19项成果获一等奖、90项成果获二等奖、180项成果获三等奖。
我校社会发展学院辛自强教授申报的“知识建构研究:主义到实证”获得著作类三等奖;政府管理学院教师周湘林申报的“从政府问责到社会问责:中国高校问责制的内涵、类型与变革”获得论文类三等奖。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每五年评选一次。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旨在检阅2004年至2010年以来我国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教育科学事业,提高教育科学研究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教育部副部长郝平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教育类社团组织和学校要以本次评奖工作为契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