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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09-11-25 来源:宣传部、新闻中心

11月20日下午,学校召开党委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校党委书记胡树祥、副书记倪海东、袁东出席座谈会。校长助理赵丽芬以及来自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监察审计处、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工会、团委、研究生部的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交流了学习体会,并就如何结合学校实际,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发表了看法。大家一致认为,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是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大家表示,一定要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

大家还就如何结合本部门工作,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建议。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定学生理想信念”、“从招生、培养、论文环节体现创新型人才培养”、“开拓思想政治教育新载体和途径”、“完善全员育人工作的制度衔接及激励保障”、“加强沙河校区文化建设和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推广二级教代会制度”、“探讨党建带团建途径“、“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定位”、“强化反腐倡廉教育体系”、“加强青年干部理论修养”等。

听完大家的建议,倪海东副书记首先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系统学习”阶段、“对照实际”学习阶段、“学用结合,推动工作”阶段。要通过学习,明确党建工作的定位,思考党建工作遇到的新问题,如“基层党建创新”、“党内民主建设”、“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积极分子培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干部配备”等,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努力完善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

会议最后,胡树祥书记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学习《决定》要结合实际、学以致用。作为党委职能部门,首先要明确自己的任务,明确了任务,自然就明确了职责。学校党建工作的任务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第二是做好师生员工政治思想工作;第三是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党委各部门要认真思考学校党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要在认识上有一个清晰的把握。

胡书记同时强调,学校将在全校内开展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活动,在学习《决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习近平)》原文的基础上,组织一次高水平辅导报告。希望与会部门切实按照三个阶段开展对全会精神的学习,按照“内涵提高,特色强校”的要求,将“办一流大学”作为工作标准,结合学校整改落实方案,将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推动学校科学发展进程。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