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材料评审、日本驻华使馆与中方专家的联合面试,法学院06级民商法学研究生李雯静同学被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录取(Japa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 for Research Student),将于2010年至2014年赴日攻读博士学位,其申请的研究方向为中日民事执行制度比较研究。
根据中国教育部与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在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框架下,每年从全国范围内选派110名留学人员赴日攻读博士学位。该项目的申请人需具备高校应届硕士学位,能熟练掌握英语,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运用英语从事学习、研究、撰写论文和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并提交日本驻华使馆,候选人还需通过日本驻华使馆、日本振兴协会与中方专家组织的联合面试后,方可被录取。李雯静同学最终从全国176名面试候选人中胜出,获得该项目的全额资助。李雯静同学2006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同年以优异成绩考入我校法学院攻读民商法学硕士学位。这也是我校法学院首次有同学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日本政府的全额资助。
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是日本迄今为止所设的最高额奖学金。日本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将覆盖中日间往返国际旅费、在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全部学费和每月约17.2万日元的生活费;在长春东北师大留日预备学校为期10个月的日语培训费用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上一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共向东京大学派遣了40余名留学生,另有40余名留学生被早稻田大学、京都大学、大阪大学、名古屋大学等名校录取,派出情况十分良好。该项目现已纳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我校为教育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首批46所签约高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