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两岸经贸文化交流,经中央决定,从2008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允许台湾地区居民报考,并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在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后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为落实这一大陆方面促进海峡两岸交流的重要决策,司法部于2008年6月4日发布施行了《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110号)。据统计,今年共有818名台湾居民报名首度参考大陆司法考试,658名报考者实际参加考试。2008年11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的通知,此次司法考试统一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60分,其中台湾居民有37名考试成绩合格, 通过率超过5%。
非常可喜的是,我校法学院2005级全日制台湾地区研究生萧秉承同学亦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并获顺利通过,成为台湾地区考生中的佼佼者。萧秉承同学表示这次准备司法考试虽然比较仓促,但靠着在我校法学院三年扎实的理论与实务学习,对大陆的法律制度都有较好的了解,这次能一试中的除了自己的努力外,最该感谢的还是法学院和教导自己的各位老师。目前,萧秉承同学已经顺利从我校毕业并拿到法学硕士学位,他表示已经决定在大陆就业并希望在两岸交流中发挥一己之力。
自2004年建院以来, 法学院加大了对港澳台交流力度,除了日益频繁的学术往来之外,每年都招收数名港澳台学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此次萧秉承同学作为第一批来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的台湾地区学生一试中的,无疑是法学院对台交流的一项重要成果,并将有力地促进我校对台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