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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第二届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09-01-05 来源:法学院

2008年12月30日下午,我校第二届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法学院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总结我校法律硕士教育2008年工作和讨论2009年工作计划以及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教学方式、课程设置等问题。会议由法学院院长、我校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郭锋教授主持,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王公义、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甘功仁、会计学院院长兼MPACC教育中心主任孟焰、研究生部副主任杨运杰、法学院副院长李轩、吴韬、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包英娟、法学院民商法学教研室主任许冰梅、法学院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刘双舟等作为第二届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法律硕士研究生干事李炎、梁绯娟列席会议。

郭锋院长首先代表法学院简短致辞,对各位委员尤其是院外委员表示感谢,希望各位委员在今后继续大力支持我校法律硕士教育工作,共同致力于我校法律硕士教育的长远发展。

李轩副院长代表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向与会委员简要汇报了2008年法律硕士教育工作情况,并就2009年工作计划(讨论稿)作了简要说明,刘双舟委员和许冰梅委员分别补充介绍了法学院在职法硕和全日制法硕的相关情况,与会委员就以上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们对过去的一年法律硕士教育教学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建议进一步树立危机意识、提高品牌意识继续提高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培养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展在职法律硕士的招生模式,处理好生源质量与规模的关系,做好专业硕士学位教育评估的准备,争取早日形成特色鲜明的成熟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成为全国法律硕士教育的重要品牌。经充分讨论,会议原则通过了我校法律硕士教育2008年工作报告和2009年工作计划。相关具体工作将由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组织实施。

根据讨论通过的2009年工作计划, 我校2009年法律硕士教育工作的重点包括: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促进培养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化, 继续探索复合型知识结构的养成方式, 不断提高培养质量;继续规范教学管理,逐步建立有效的教学监督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法律硕士培养的有效途径;积极筹办财经院校法律硕士教育论坛等主题会议,充分利用校外社会资源办学;继续鼓励和支持法律硕士联合会、法律援助协会等学生机构开展活动,鼓励学生组织创办内部交流刊物,联系建立新的社会实践基地并充分发挥基地的作用,对历届学生进行拓展训练,培养其团队精神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筹办中美法律诊所教育研讨会,进一步推动法律诊所教育,努力培养学生实务操作能力;适当扩大法律硕士招生规模,在金融法律硕士在职班的基础尝试创办全日制法律硕士国际交流项目班, 提升我校法律硕士教育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加强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自身建设,改善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工作,在现有法律硕士主页的基础上创办独立的法律硕士网站, 创办法律硕士教育通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强与院外委员和校外导师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确保指导功能的有效发挥。

我校第二届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成立于2007年12月。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委员会主任由我校法学院院长郭锋担任,校领导不再兼任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学校聘请亚太律师协会会长高宗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云腾、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王公义、中国建设银行培训管理中心主任曹亮等知名专家作为校外委员,聘请甘功仁、杨运杰、王瑞华(MBA教育中心主任)、孟焰、赵景华(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兼MPA教育中心主任)、李轩、包英娟、吴韬、许冰梅、刘双舟等作为校内委员,组成了结构相对合理的新一届委员会,以统一协调、指导我校法律硕士教育工作。

编辑: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