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下午,郭锋院长在学院会议室会见了日本青山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土桥正一行,并与土桥院长缔结了合作交流协议。土桥院长此行是对郭锋院长今年春天访问日本青山学院的回访。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全面确定了两院之间学术交流的框架,内容包含研究交流、教师交流、学生交流、财政措施等方面。其中,研究交流方面包含开展合作研究、支持对方开展国际交流、提供给对方研究时所必需的方便和协助、定期互赠学术文献及出版物;教师交流方面,双方决定每年互相派遣不超过2名专职教师进行访问研究,在交流期间所需必要的住宿费及其他费用由接受方负担,鼓励交流教师可以在接受方出版物上发表研究成果,鼓励交流教师到对方学校讲授课程或指导学生;在学生交流方面,双方达成原则性共识,希望今后创造各种条件,并通过多种形式相互派遣学生到对方学院进行交流与学习。为了使交流的内容更具实质化,协议确定了财政保障措施,并指定林剑锋(中方)、杨林凯(日方)分别作为各自的交流协调负责人,每年以工作会议的方式具体落实交流协议的实施。
在本次会见中,双方一致认为,要切实、尽快地落实合作协议所确定的内容,要使两学院的交流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国际性交流,使双方的合作成为国际高校合作交流的典范。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法学院在国际化交流的发展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也是法学院一直以来积极倡导并践行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成果,为学院今后与其他国外院校展开合作提供了范本、奠定了基础。学院出席本次接见的还有副院长李轩副教授、吴韬副教授,民法学科带头人陈华彬教授,院长助理尹飞副教授,院长学术事务助理林剑锋博士,院长国际交流事务助理陈飞博士。
今年年4月初,郭锋院长曾带队访问青山学院大学法学院,双方就各自学院的发展状况及学科特点等进行了交流,通过初次会谈,双方一致认为各自在发展定位、优势学科、研究特点及学生培养等方面具有很多共同点,在资源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因此希望今后能进一步加强联系并进行有效的合作。经过半年多的双方多次接洽,双方就展开共同研究、教师交流、学生交流、财政配套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商谈,最终达成原则性或具体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