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马海涛教授、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姚东旻教授和博士生孟晓雨撰写的论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财税改革的重大成就、理论经验与未来展望》在《管理世界》2022年第10期刊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高度重视财税领域的改革与发展。十年间,随着财税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中国的财税改革在制度、机制、职能发挥等方面取得系列重大成就,并形成若干亟待理论化的经验。文章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改革的定位与作用、重大成就与理论经验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结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与现代财税体制特征,以不断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为核心构建深化财税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结合当前实践和理论研究的不足对未来深化财税改革的研究进行展望。
文章首先对财税改革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局性改革中的定位与作用进行分析。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财政定义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明确了财税改革在十八大以来全局性改革中的定位。财税改革在十八大以来全局性改革中具有关键性、先行性和全面系统性,财税改革带来的资源倾斜以及财政资金支持对各个领域的改革影响重大,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各个领域中起到统领先行的作用,并成为实现国家治理和战略发展的重要一环。
文章系统总结了十八大以来深化财税改革取得的系列重大成果。一是聚焦预算、税收、财政体制、财政监管等重点领域,深入推动制度建设,现代财税制度框架基本确定;二是不断创新调控机制与政策工具,完善中国特色财政宏观调控体系;三是将财政的职能定位进一步系统深化。
文章提炼了十八大以来深化财税改革收获的许多理论经验。一方面,财税改革要坚持三项原则不动摇,即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财政工作理念、坚持统筹协调安全与发展两件大事;另一方面,要厘清贯穿财税改革的三组基本关系,即把握当前民生经济发展与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优化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协调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关系。
最后,文章从高质量发展要求与深化财税改革的关系入手,以不断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为核心构建深化财税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分析如何以“三组关系”为抓手推动下一步改革目标的实现。在此基础上,从实践和理论研究两大层面总结当前财税改革的不足之处,并对未来深化财税改革的预算制度、税收制度、政府间财政关系、财政监管等重点领域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