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进行审议,我国增值税立法进入了“最后一公里”。应2023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致函我校征求增值税立法修改意见。2月4日,财政税务学院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研讨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税务研究》杂志编辑部、《中国税务报》、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等高校及相关单位代表、基层税务干部30余人与会研讨。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马海涛,研究生院院长白彦锋,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主任、校友总会秘书长程丽芳,财政税务学院党委书记肖鹏、院长樊勇、副书记陈士平、副院长何杨、李小荣、刘金科及学院师生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主持。
马海涛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指出本次会议围绕增值税法(草案)进行研讨,是贯彻党中央关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现代税收制度”等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税收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活动。我校作为财税研究的重要阵地,一定要在增值税立法中汇聚专家观点,发出中财大声音,为国家立法提供决策参考,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刘金科对本次研讨会会议背景和征求意见的要求进行了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案室蔡巧萍副主任,国务院参事、北京大学刘怡教授,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本贵研究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邢丽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张斌副校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施正文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吕冰洋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案室赵怡鹤副处长、《税务研究》杂志编辑部陈双专主任,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王冬生总裁,国务院参事、我校财政税务学院刘桓教授、李燕教授、温来成教授、梁俊娇教授、高萍教授、李贞教授、寇恩惠副教授、杨龙见副教授、孙鲲鹏副教授等围绕草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与会专家充分肯定了增值税立法对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大意义,有利于增强税制确定性,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修改意见学院汇总后将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