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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育基金会被民政部评为4A级全国性社会组织
发布时间:2023-12-06 来源:教育基金会

近日,民政部发布《2023年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民政部公告第560号)》,我校教育基金会第三次获评4A级全国性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民政部管理社会组织的重要方法,评估等级直接关系社会组织的公众形象和社会影响。2012年和2018年,我校教育基金会先后两次被民政部评为4A级全国性社会组织。为持续打造我校基金会公益品牌,实现基金会内涵式发展,优化内部治理,规范财务管理,提升筹资能力,基金会向民政部申报了2023年全国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本着以评促建的指导思想,学校领导和基金会理事高度重视,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牵头制定方案,校内各单位和各项目负责人配合,对基金会各项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总结,组织完成迎评工作,并在现场评估中得到专家高度认可。

此次基金会获评4A级全国性社会组织,是对我校基金会党建工作、基础建设、内部治理、财务管理、公益项目运营、社会公信力塑造等全面建设取得稳步发展的充分肯定。基金会将以此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管理模式,同时结合学校特点打造特色公益项目,持续提升基金会的公益品牌,凝聚社会资源,搭建公益平台,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做出贡献。

撰稿:刘亭序;审稿:程丽芳、魏巍

编辑:刘禹;审核: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