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校校园诈骗案件屡见不鲜,对在校大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较为严重的威胁,同时也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正常秩序。自我校沙河校区启用以来,校区内先后发生了3起校外不法分子打着推销物品等各种幌子,引诱学生上当受骗的诈骗案件:
案例一:09年9月5日21:10分,校外不法分子乘新生入学之机,冒充我校老师在学生宿舍内推销电话卡,几名新生先后被骗。其中一名推销者在校内被抓住,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二:09年9月19日14:50分,4名社会女青年进入4号学生宿舍楼推销化妆品。某学院09级2名女生共花费1000元购买其产品,后发觉被骗并报警。9月26日,该团伙再次进入我校推销时,学生识破后报保卫处,被保安一举抓获。后经派出所处理退赔800元。
案例三:09年10月2日17:15分,2名社会女青年进入4号学生宿舍楼推销文具。某学院09级2名女生共花费2000元购买其推销的文具,5小时后,经本人清点,发现交易数量和实际数量存在极大的悬殊,方知上当受骗,随即报警,此案正在侦破中。
针对近期在沙河校区发生的校园诈骗案件,我校保卫处处长刘国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校园诈骗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犯罪分子骗取信任,寻机作案。犯罪分子通常会谎称是老师或同乡,获取学生信任,从而进行诈骗;二是选定目标,集体作案。不法分子通常会选定一个容易得手的目标,制定周密的计划,几个人一起,集体作案。三是投其所好,引诱上钩。诈骗作案分子行骗时往往先跟学生套近关系,了解其困扰,然后投其所好,应其所急,施展诡计骗取财物。
刘国学处长指出,大学校园诈骗案件的出现有社会、学校、学生个人等多方面的因素。家庭教育误区、学校教育断层使得学生在社会能力的培养方面有所欠缺;而政府处理相对滞后,打击力度不够,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诈骗分子的嚣张气焰;此外,我校沙河校区目前尚处于试用和建设并行的阶段,校园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学生思想单纯,缺乏辨别能力,疏于防范,贪小便宜等则是最终上当受骗的主要原因之一。
刘国学处长表示,预防校园诈骗案件需要良好的校园环境作为保障。首先,包括保卫处在内的学校有关部门相互协作,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诈骗教育,通过生动的案例,使安全意识深入学生当中,共同做好校园安保工作。学校通过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校园管理,杜绝外来人员的进入。
对于学生个人如何防止校园欺诈案件的发生,刘国学处长给广大学生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首先,提高警惕性,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如在前面提到的第一起案件中,学生可以通过让诈骗分子出示证件的方式证明其身份;其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活动。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轻信花言巧语。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保卫处报告,上当受骗后要及时报案、大胆揭发,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第三,把握交友原则,增强理性行为。在与陌生人交往中,克服主观感觉,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审查对方的来历,理智处事,观其行,辨其伪,三思而后行;第四,同学之间相互沟通、相互帮助。大学里,有些同学习惯于把个人之间的交往看作个人隐私,但是有些交往关系,在自己认为适合的范围内适当透露或公开,更适合安全需要;第五,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据悉,目前我校沙河校区在强化常规化安保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的同时,还成立了首届学生治保会。学生治保会作为学校保卫组织联系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除了校园日常巡逻、及时了解和发现问题,预防各种安全事端的发生外,还将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在校园内普及安全知识,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