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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日本大藏省事务次官尾崎护来访我校谈日本继承税
发布时间:2010-09-27 来源:财政学院

9月15日下午,原日本大藏省(现财务省)事务次官尾崎护先生一行应邀对我校进行了友好访问。李俊生副校长、国际合作处处长蔡彩时等会见了尾崎护先生一行。李俊生副校长对尾崎护先生多年来对我校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尾崎护先生表示,非常关注我校的建设和发展,并希望能为中日交流尽一份力量。

访问期间,尾崎护先生作了题为《日本的继承税》(遗产税)的专题讲座。讲座由财政学院副院长李燕主持,杨华博士担任翻译。财政学院教师和部分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中,尾崎护先生指出,作为资产课税税种之一的遗产税,虽然在国家整体税收中所占的比重不大,但其所承载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社会功能却不容忽视。尾崎护先生在概括介绍日本税制结构的基础上,通过国际比较的方法,结合图表,就日本继承税的特征及其税制框架进行了浅显易懂的概括和阐释。日本的继承税不同于美、英等国的“遗产课税”形式(遗言执行人为纳税义务人,分割前的遗产为课税遗产),也有别于德、法等国的“遗产取得课税”形式(继承人为纳税义务人,根据各继承人取得的继承份额计算纳税额),日本的继承税在形式上兼具上述两种课税形式,但在具体计算课税遗产总额、继承税总额、各继承人应纳继承税税额等环节,都考虑到法定继承人数和法定继承份额等因素,各继承人最后缴纳的继承税额是依据其实际继承的比例分摊的。讲座中,尾崎护先生还就日本征收继承税时所采用的资产评估方法(路线价格法、放大倍数法等)作了介绍。

尾崎护先生强调,日本的继承税,在税制设计上不仅考虑到日本传统的家族伦理观念(关于法定继承人及其基础扣除等方面的规定),同时,关于继承农地、非上市股份、小规模宅基地等资产时延期纳税的特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鼓励从事农业和中小企业经营的政策导向。近年来,处于人口老龄化以及有效利用资产等角度的考虑,日本政府对继承税和赠与税做了部分修订。尾崎护先生特别强调,建立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经济形势需要的资产课税体系才是最重要的。

尾崎护先生的讲座,资料翔实、数据充分、图文并茂,阐释富有条理性,浅显易懂。长达2个半小时的讲座,不仅使大家对日本的继承税和资产评估方法有了全面的了解,同时也开阔了视野,扩展了思维。尾崎护先生渊博的知识、丰富的实务经验、儒雅平易的谈吐也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编辑: 孙颖